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5/03/17 | 發言時間 | 17:06:34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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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49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3/1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03/17 2.公司名稱: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 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5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發放員工酬勞新台幣32,000 千元,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