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0/23 | 發言時間 | 15:15:42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暨經理人從事大陸地區事業競業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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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0/2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0/23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 鄭舒云:副董事長暨副執行長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東莞民豐塑膠有限公司董事 (2)山發(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東莞民豐塑膠有限公司 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新城區東區銀河北路190號 (2)山發(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大道1076號1-2層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東莞民豐塑膠有限公司 生產及銷售塑膠五金玩具、五金塑膠配件、模具;從事上述產品的批發 及進出口業務 (2)山發(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紙製品、紙漿、紙漿原料、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 造紙設備的配件、辦公用品、酒類的批發、佣金代理(拍賣除外), 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投資諮詢、貿易信息諮詢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8.公司擬採行措施:擬提請最近一次董事會及股東會討論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