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6/24 | 發言時間 | 15:30:30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停止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合建案之開發 |
||||
符合條款 | 第 20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6/24 | ||
說明 |
1. 原公告日期: 108/09/0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以合建分屋方式取得台北市士林區百齡段(承德路)資產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經多次努力與多方地主戶洽簽合建契約,仍未能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 物加速重建條例所有權人需100%同意之規定,無法向主管機關提出危老重建計畫 申請掛件,合建契約依約自動解除,故停止開發本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