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0/11/09 | 發言時間 | 11:30:46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澄清110/11/09工商時報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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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11/0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11/09 2.公司名稱: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工商時報A14版 6.報導內容: 正隆重押越南 建百萬噸級基地...... 進入第四季旺季,工紙價量可望雙升,加上出售北市羅斯福路 待售房地處分利益約4,154萬元。法人估,正隆今年全年EPS仍 有機會創歷史新高,EPS上看3.5元。...... 7.發生緣由: 本公司並未對外公布今年全年EPS之預估數字,亦未對個別建案 之入帳進度做任何評論,有關報導純屬法人自行推估,特此澄清 說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