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0/05/13 | 發言時間 | 11:26:09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澄清110/05/13工商時報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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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05/1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5/13 2.公司名稱: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 正隆第一季營收102.87億元、年增13.51%, 營業毛利28.3億元、營業利益14.31億元, 毛利率來到28%,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12.42億元, EPS 1.12元。此前,最強一季是2018年第一季, 當時受惠上海中隆廠及相關子公司股權處分利益, 推升EPS達1.77元,若扣除業外收益, EPS則為1.17元。 7.發生緣由: 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稅後EPS為1.77元/股,若扣除股權 處分利益,EPS應為0.10元/股,特此澄清說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