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1
更正108/01/31代子公司Winvantage Corporation公告就其出售Ever Onward Corporation100%股權案,與買方及買方之保證人進行仲裁事宜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02/01 | 發言時間 | 14:24:54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更正108/01/31代子公司Winvantage Corporation公告 就其出售Ever Onward Corporation100%股權案,與買方及 買方之保證人進行仲裁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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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1/3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1/31 2.公司名稱:Winvantage Corporation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Winvantage Corporation股權79.71%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Winvantage Corporation於107年1月16日經董事會決議出售 100%轉投資之Ever Onward Corporation及其100%轉投資之香港中隆有限公司及 上海中隆紙業有限公司股權予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轄下之全資子公司Sinobird Holding Limited(承購49%股權)及Hybest (BVI) Company Limited(承購51%股權)。 該交易業已於107年第1季完成變更登記並認列處分利益。 二、上述股權交易已收取總價款80%計人民幣1,048,000千元,依據股份買賣協議, 買方應於107年10月15日(最終交接日)支付第3筆款項共計人民幣151,207千元予 Winvantage Corporation,但買方卻遲未支付,Winvantage Corporation遂於 108年1月21日委由香港律師向買方之保證人-萬科地產(香港)有限公司發出 法定求償書,現買方Sinobird Holding Limited、Hybest (BVI) Company Limited 及買方之保證人-萬科地產(香港)有限公司分別於今日(1月31日)向香港國際仲裁 中心提交仲裁申請,本公司依規代子公司Winvantage Corporation發佈重大訊息。 6.因應措施:Winvantage Corporation已備妥應對仲裁之相關事宜,以保障Winvantage Corporation之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