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5/23
2.事件緣由:
因上海市政府要求上海中隆之熱電鍋爐須於2017年底完成使用清潔能源取代
現用之煤炭,經上海中隆多年來之評估,熱電鍋爐改採清潔能源將使能源成
本大幅增加,原紙成本亦將因此大幅上升而不具市場競爭力,另上海中隆多
次向上海市政府及所屬各級主管機關爭取展延期限亦未獲正面反應及同意,
為維護權益並遵循法令要求,擬於2017年12月底全面停止生產。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不適用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不適用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
2015年:420,000公噸
2016年:420,660公噸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
2015年:397,728公噸
2016年:403,909公噸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
2015年:8.73%
2016年:9.69%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應收票據貼現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之比例:
2015年:0.77%
2016年:0.64%
12.決策過程:經106年5月23日Chung Loong Paper Holdings Limited董事會
決議通過。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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