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5/10/20 | 發言時間 | 10:42:44 |
發言人 | 何台桹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25131 |
主旨 |
澄清105/10/20蘋果日報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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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49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10/2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10/20 2.公司名稱: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蘋果日報B3版 6.報導內容: ‧‧‧正隆在越南的第3座造紙廠,正隆預估將投資約2.4億美元 (約75.6億台幣),規劃年產能@可達30萬公噸,而產品項目則 將以工業用紙為主,而資金來源有3分之1為自有資金,3分之2則 是銀行貸款。‧‧‧‧‧‧ 7.發生緣由: 有關本公司預估在越南投資2.4億美元新增造紙廠之投資案,已於 104/10/23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美金8,000萬元,其餘投資金額 係由當地造紙廠向銀行貸款。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