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5/04/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林國弘:紙品包材事業部主管
(2)葉豐熾:管理處及資訊處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
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葉豐熾:管理處及資訊處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中豪紙品加工有限公司董事
山富紙業(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隆富紙品加工(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正隆紙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中豪紙品加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浦路399號
(2)山富紙業(昆山)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綜合保稅區桂林路98號
(3)隆富紙品加工(昆山)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淀山湖鎮錢華路西側
(4)蘇州正隆紙業有限公司
江蘇省蘇州高新區泰山路16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中豪紙品加工有限公司
紙容器、生活用紙及紙管紙製品
(2)山富紙業(昆山)有限公司
瓦楞紙板、瓦楞紙箱及紙棧板等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
(3)隆富紙品加工(昆山)有限公司
瓦楞紙板、紙箱、紙容器、彩盒、紙棧板、紙漿模及其他紙製品
(4)蘇州正隆紙業有限公司
高檔紙板及其紙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上述公司均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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